1、实验室消防安全
2.实验室必须储存一定数量的消防设备,消防设备必须放置在显著位置,方便使用,指定专人管理。实验室工作台,所有成员应爱护消防设备,并按要求定期检查和更换。
3.所有易燃易爆物品(如氢气和N2)储存在实验室、氧气等。)必须与明火、电源保持一定距离,不得随意堆积。禁止在实验室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。
4.试验室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,禁止用铁丝代替保险丝;电源开关箱内不得堆放物品。
5.电气设备、路线、插头、插座应定期检查,保持完好,发现可能引起火花、短路、热、绝缘损坏、老化必须通知电工进行维护。电加热器、烤箱等设施应断开。
6.使用电铬铁时,应放置在非燃烧保温支架上,周围不得堆放可燃物,使用后立即拨下电源插头。
7.易燃气体瓶和助燃气体瓶不得混合放置,各种气瓶不得靠近热原和火灾,应采取防晒措施,严禁撞击和敲击,保持油漆标志完好,专用瓶。使用的易燃气罐一般应放置在室内冷空气循环区域,用管道进入室内,氢、氧、乙炔不能混合,与使用的明火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。所有气瓶必须用定位装置固定,以防止混乱
8.未经批准备案,实验室工作台,试验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,以防超过用电量。
9.严禁在楼内走廊堆放物品,确保消防畅通。